为做好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项目入园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入园项目准入条件指导意见通知》(汕府办﹝2016﹞7号)和《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项目准入条件(试行)》要求,特制定《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流程(试行)》, 参与招商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流程为:项目招揽—意向洽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会议审议--项目签约—规划建设--企业服务。
一、项目招揽
积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借助各方资源优势,构建多种招商渠道,通过大型招商推介会、小分队招商、行业协会定向招商、点对点招商等各种形式,做好投资项目招揽和储备入库。
二、意向洽谈
主动对接意向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属于园区优先引进产业且投资意向明确的项目,管委会确定具体项目责任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认真了解项目背景,核查有关情况,跟进投资方提交《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项目入园申报表》(以下简称《项目入园申报表》(附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及其它证明材料。
三、实地考察
根据项目跟踪情况,招商部门组织由项目责任人牵头的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项目投资方运营总部和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中重点核实修正《项目入园申报表》有关数据,重点考察企业核心生产车间、主要产品、主要设备、实验室、环保设施等并拍照留档,收集投资方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考察小组应于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考察报告(须由考察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提出是否引进意见,招商部门研究确定继续跟踪引进的项目,项目责任人整理项目档案移交招商部门。
对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及省内大型骨干企业,经报市主要领导同意,可不安排专家评审,优先列入引进重点项目。
四、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
按照《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入园项目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招商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并填报《项目评估意见表》报管委会。
五、会议审议
管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属于园区优先引进产业且适合引进的项目进行审议,确定引进项目名单,并将经评审同意入园的项目提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定。项目用地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由管委会报市政府审定。
六、项目签约
确定入园企业名单,管委会与投资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列入土地利用计划。
七、规划建设
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门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项目用地选址、用地出让等工作,做好用地指标对接工作,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用地需要。
八、企业服务
管委会各部(中心)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并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密切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招商项目落户和落地建设。
本工作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