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汕尾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现按要求公布汕尾高新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详细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高新区按照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园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管理。汕尾高新区已指定专人负责高新区网站日常维护、信息编撰、审核、发布等工作,深度挖掘园区信息。据统计,汕尾高新区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496条,及时传达园区信息动态,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更好的落实,认真做好园区工作的“讲解员”讲好园区故事。二是多渠道正面宣传园区工作成果。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汕尾日报》《南方+》等新闻媒体报送有关宣传信息资料,2023年, 汕尾高新区共被新闻媒体报道22次,积极宣传报道园区工作进展、成果和园区企业情况。三是结合工作需要,增设信息公开栏目。汕尾高新区紧紧抓住群众、企业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增设了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等 7个子栏目,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汕尾高新区将政府信息公开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和完善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同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汕尾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公众参与度较低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来,汕尾高新区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在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上下功夫、见真成效,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巩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型平台作用。同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质效,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