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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安全生产治理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0-12-29 10:54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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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汕尾市安全生产治理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省安委会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国家部署的三年专项行动和省八大整治的部署,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为目标,市安委办起草了《汕尾市安全生产治理提升工作方案》以及7个子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

  《方案》的出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方案》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整改为抓手,量化具体目标,强化重点措施,细化考核要求,倒逼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实现质的提升。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一个主方案和7个子方案,主方案主要是明确整个治理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聚焦关键领域,量化具体目标,强化重点措施,细化考核要求。7个子方案分别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方案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渔业船舶、危化品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方案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主方案共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背景,指出省对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以及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特别是近三年来我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和渔业船舶事故占全市事故总量的96%以上,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治和提升工作要求及措施。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的部署要求,提出2020年底要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续“三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控制在0.078以内。具体目标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年度火灾亡人率控制在0.19人/10 万人以内,建筑业、渔业生产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低于2017-2019年平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和分工,重点明确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渔业船舶4大事故多发领域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治理提升任务,把每一项任务都分解到相关地区和责任部门,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通过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以及提高信息化水平等科技兴安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第四部分为时间进度,在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地各部门在7月底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11月份前按时保质完成本工作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并认真进行总结,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好转和工作水平的提升。第五部分为工作机制,建立推进落实治理提升工作机制,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通过制定“一图两清单”、建立“三会三报”制度和“三查”制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取得实效。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对整个方案的落实情况,将进行严格督办和考核,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票否优”,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市考核办,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考核结果等次为较差的,将对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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