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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条件

时间: 2026-10-08 10:16
来源:省人社厅
发布机构: 汕尾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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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条件?

  答:广东省登记注册5年内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股东、副总经理等领导职务的经营者。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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