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十至十二条,确定要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通过市场调研、咨询论证等方式,明确招标需求,策划招标方案,确定招标工作进度安排、标段划分、技术和商务要求、招标绩效评价、内部监管机制等事项;对于同类型、重复性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实际,采用框架协议招标、集中招标等方式实施;招标人要加强内设机构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得以内设机构、临时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招标活动。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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