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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争议调解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时间: 2025-07-08 12:02
来源:省发改委
发布机构: 汕尾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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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处理要求、事实及理由;(三)有关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价格存在争议。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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