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市深汕中心医院高新区医疗服务中心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深汕中心医院高新区医疗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创业路东侧、文体路北侧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409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4.409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综合楼、研发楼、制剂楼、医学成果转化楼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汕尾市深汕中心医院高新区医疗服务中心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委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826899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