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气象台、省气象台消息,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的中心已于7月26日03时50分前后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登陆,登陆时强度为强台风级,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

目前,第12号台风“红霞”对我市的影响逐渐减弱,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7月26日9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并于7月26日9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园区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经营组织要充分认识台风产生的安全隐患和持续降雨对安全生产可能产生的影响,妥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这份台风后复工复产工作提示请查收
一、召开复工安全生产会议。对防御台风、暴雨工作作总结,明确台风、暴雨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明确复工前各岗位、各人员职责要求。
二、制定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针对台风对本单位产生的破坏和影响进行评估,作一次危害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产生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要明确分工和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把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谋划部署到位。
三、对员工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台风、暴雨后的安全观念。同时要针对台风暴雨的影响、隐患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专项培训全覆盖,不培训不上岗。
四、对单位现状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线路和配电设施、检查所有设施设备、检查建筑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同时做好厂区清淤、排涝、消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坠落、窒息等次生事故发生。加强危化品管理,检查储罐、包装是否泄漏或受潮,受损化学品需按规范妥善处置,防止化学反应引发火灾爆炸。
五、落实设备检修试运行。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检修,特别是危险设备和危险场所,如喷油喷漆等,要进行彻底检修;对所有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线路,必须进行试运行,无问题后才能正式复工。
六、重点加强周边环境地质灾害的防范。由于台风后地面积水多,并继续有强降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单位周边的围墙、广告牌、边坡等进行认真的检查,重点防范滑坡、地陷、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设置警戒线,限制人员进入。
企业负责人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台风后复工复产工作,切忌麻痹大意应及时做好防范要点,从根本上杜绝二次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来源:中央气象台、中国安全生产网、辽宁消防、深圳天气、汕尾应急管理

